□冯海燕
花钱请来的保姆在自己家中实施盗窃,人赃并获后得知其是一名有被行政处罚过的人员。近日厦门市民陈先生质疑,家政公司为何没有对工作人员的身份、背景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对此事该负有怎样的责任?(3月8日台海网)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这是一个有“前科”保姆。虽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会不会改毕竟未知,保姆是进家门的,若有过污点,很多雇主不敢拿自家的财产安全甚至人身安全去冒险。而且有的人劣性难改,就像陈先生雇佣的这保姆,上岗没几天就进卧室偷钱,幸亏早发现,否则指不定还会发生怎样的事情来。
因此,家政公司向陈先生致歉,表态会退还中介费,并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可家政公司的一个解释令人如鲠在喉,“部分人员来自外地,无犯罪证明需要回到人员户籍地开具,因此部分人员无法提供,公司也就没法进行核实”,也许确有一定困难,但对于雇主来说,保姆身家清白当然很重要,这怎么可以“没法核实”?
许多保姆都是老乡带老乡,假如家政公司将“无犯罪证明”当成刚性指标,这个硬杠杠当然也会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会作好准备。假如有些公司抱着“有最好,没有也没关系”的态度,那么,有多少人愿意花工夫去准备这个?尤其是那些有“前科”的,恐怕更是求之不得。
随着二孩三孩的全面放开,对家政人员的需求更大。绝大部分保姆都是敬业又清白的,但负面例子也有,家政公司有对从业人员进行把关的责任与义务。否则,一旦出事,主人家堵心不说,公司也难辞其咎,碰到这类事情,家政公司要积极善后,更要警醒,要把好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