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家政招聘截图在网络流传。这则招聘由北京某家政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发布在朋友圈,招聘要求是35岁到58岁的女助理,工作内容是陪同50岁女士逛街、理疗、旅游、做家务、饭菜。但东北、河南籍贯无缘。这则招聘将河南人和东北人排除在外,引发了网友争议,网友指出这样的招聘已经属于就业地域歧视。
10月3日,记者联系到了负责招聘的中介人员,其表示没有考虑过是否存在歧视,自己仅是按照客户要求发布招聘信息。记者查询发现,类似将东北人和河南人排除在外的家政招聘还有不少。
多家家政招聘拒绝河南人、东北人
有家政公司直言:河南人口碑不好
上述中介人员还告诉采访记者,其实在家政招聘中,客户要求将河南和东北的从业者排除在外的情况很多。为什么家政服务的招聘会要求求职者的籍贯呢?另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直言:“因为河南人的口碑不是很好。”
采访记者在一家政服务企业的公众号上发现,这家企业为北京、上海等地业主或当地家政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中,有多条招聘信息提到,籍贯或者地域要求河南、东北无缘。其次还发现,一些招聘明确表示不要湖北、河北籍贯的从业者。
采访记者尝试并联系到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我们只是做招聘信息的整合,很多都是复制粘贴过来。并不是说对河南人、东北人有偏见,有些户主喜欢南方人,有些客户喜欢北方人。我们只是平台方,我们不负责介绍工作。上面的联系方式都是户主或者招聘公司自己的电话。”
其实,就业涉及类似情况的报道看看新闻Knews早先也报道过。
去年3月初,广东佛山一人才市场贴出不少招工公告。其中一则里面竟要求称:“不要湖北、温州人。”相关工作人员解释道,因为处于疫情期间,厂方这样规定他们也没办法,哪怕没有回过湖北的人也不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事后表示,已收到情况启动调查。
这种招聘行为是否涉嫌地域歧视?
是否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来听听业内专家怎么解读
劳动法专家:
明显是地域歧视,违反法律规定
家政中介公司发布上述招聘公告是否属于就业歧视?中介口中“我们只是代替客户发布招聘信息”是否可以成为抗辩的理由?
对此,长期从事劳动就业领域研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表示,家政中介公司在招聘中注明河南、东北人无缘的做法是明显的地域歧视,明显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
配图来自网络
王天玉介绍,家政服务行业比例最多的还是作为中介渠道,客户是通过他们来招人。假如家政公司与家政从业者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这里可能触及到《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中不准就业歧视的相关规定。这两部法律中,尤其是《就业促进法》,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不得因为地域而歧视就业者。但是提到了一个总括性的规定,就是向劳动者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尽管法律没有提出针对“地域歧视”的特别规定,但总括性的规定同样适用。
如何改善就业地域歧视?
专家:尽可能由公权力来参与矫正规范
虽然这是一个违法行为,但在现实中改善这样一种就业地域歧视确实存在困境。
2019年发生的“河南女孩应聘遭拒案”备受各界关注。河南女子小闫前往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求职,因为是“河南人”而被拒。小闫认为公司招聘人员存在地域歧视行为,将该企业起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2019年11月26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向小闫赔偿精神抚慰金9000元及合理维权费用损失共计10000元;向小闫口头道歉并公开登报赔礼道歉。此后,双方均提起上诉。2020年5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这一案件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社会对就业地域歧视的观念。
但在现实中还是存在大量明显存在就业地域歧视的招聘信息,如果不通过诉讼的方式,如何推动改变?
王天玉表示,在劳动力市场存在多种歧视,地域、年龄、性别等多种形态,造成了劳动力市场不规范。让当事人自己去维权,涉及到维权成本的问题。劳动者选择绕开歧视,其实就是因为不想消耗时间精力,他们很难与大环境来对抗,有一两起诉讼也很难从根本上扭转。
王天玉认为,反就业歧视的工作应该尽可能由公权力来参与矫正规范。这也属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范畴。遭遇就业歧视的当事人和普通市民都可以向劳动行政执法部门举报。他同时提到,针对这些普遍存在的歧视现象,如果能将就业歧视纳入公益诉讼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王天玉还提出,反对就业歧视是一个过程。一些招聘虽然明面上将歧视性招聘要求拿掉,还可能存在隐性的就业歧视。但这起码已经表示人们普遍不能接受歧视,人们已经意识到了就业公平。“不在明面上歧视,再去谈下一步。目前我们做的还是第一步。”
(来源丨红星新闻、广东台《DV现场》)
(编辑丨阿拉比卡咖啡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