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人纳入医保”,1月27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委办公厅(室)发文,规定在按要求做好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保障的基础上,疫情流行期间,将此前针对确诊病人建立的综合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卫生健康委诊疗指南明确的疑似病人,免除疑似病人个人负担,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呈加速蔓延态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人数持续增加,引发全国上下广泛关注。根据前期国家医保局相关规定,只有确诊病人才纳入医保,而对于疑似病人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虽然有的地方探索或承诺将由财政支付疑似病人的相关治疗费用,但在全国层面并没有做出统一要求。也因如此,可能存在一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人因对治疗费用望而生畏,不主动报告、不配合隔离、不积极治疗,就会形成潜在的疫情传染隐患,如果人数很多,后果更为严重。
1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要求“加强患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决不能因费用问题耽误患者救治”。国家医保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人纳入医保”的补充规定,正是落实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要求,免除了疑似病人后顾之忧,让其吃下“定心丸”,使其能有更大的积极性配合救治,可以说,这对于疫情有效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其实,为免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患者的后顾之忧,出台类似惠民举措的部门,不仅仅只有国家医保局。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新型肺炎患者疑似病人被隔离工资照付”“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交通运输部规定“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截止时间延长至2月2日24时”,“已购买火车票、客车票、船票、机票的旅客,自愿改变行程需退票的,免收其退票手续费”,银保监会更是发布通知,受疫情影响暂无收入者可延后还房贷、信用卡……每一项举措的出台,都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很有温度、很具人性化、很有含金量,让广大群众拍手叫好、坚定信心的同时,也鼓舞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勇气和力量。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国家各部门正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在这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阻击战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广泛凝聚起人民群众,构筑起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相信只要全国上下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就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文/蔺炳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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