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2月31日讯(记者 黄婷 实习生 陈珈云)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建立并推行覆盖所有城乡劳动者、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到2020年,使每名劳动者在职业生涯的各个阶段至少能够接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
到2020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万人
《意见》指出,开展农村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到2020年,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5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万人。以贫困户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为重点,围绕脱贫攻坚,结合省内用工市场的需求,积极组织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免费技能培训,2019-2020年,实现当年度未脱贫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中,参加各类技能培训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不低于40%。
开展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劳动预备制培训。依托职业院校对城乡在校毕业年度的初、高中学生,开展技能帮扶行动,实施职业院校与初、高中学校互访互动等交流,开展以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为主的职业技能教育。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即“两后生”)开展技能帮扶计划,通过职业院校短期集中培训形式,组织开展以基本素质、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社会实践为主要内容的劳动预备培训。实施“雨露计划”,落实扶贫助学补助政策,加大对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扶持力度。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同时,开展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就业培训。把职业生涯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大学生培养全过程,每年组织3000名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培训;广泛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引导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等。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在企业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进行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对企业新招用和转岗的技能岗位人员,以企业为主导确定具体培养任务,由企业与培训机构分别承担,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学徒培训期满,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逐步推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打造海南家庭服务品牌。通过开展家政培训,完善和提升一批家政培训基地,打造一批家政服务品牌,扶持一批有意愿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不断提升家政服务人员服务技能,使家政服务内容更丰富、队伍更专业、人员层次更分明,逐步形成规范化、职业化的家政服务体系,满足广大客户不同的家政服务需求。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市场,逐步推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同时,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加强技能人才提升培训。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围绕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3大产业急需的职业(工种),组织开展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等级提升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
国家省级竞赛中获奖,给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意见》指出,建立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实施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实行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逐步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政策措施,促进不同评价结果有机衔接。进一步明确政府、市场、用人主体在人才评价中的职能定位。推进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规范鉴定机构考务管理和证书核发管理,维护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在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给予相应物质和精神奖励。同时,对国家和省级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奖者,按规定给予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
此外,完善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考评、职业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定体系。逐步建立职业培训年度质量报告、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第三方评价和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制度,建立以培训合格率、就业创业成功率为重点的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
完善职业培训信息平台,提升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培训信息与就业、社会保障信息联通共享。